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全面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的通知》自12月15日起个人养老金制度从36个先行试点城市(地区)推开至全国个人养老金指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每年缴费上限为12000元,缴纳的资金由个人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封闭运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与普通银行理财或基金、商业保险不同个人养老金缴费可享受延期征税的优惠政策为推动个人养老金保值增值《通知》要求优化产品供给在现有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基础上将国债、特定养老储蓄、指数基金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目录《通知》指出,审慎确定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商业银行范围,鼓励支持商业银行销售全类型个人养老金产品。商业银行要健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为参加人变更开户银行、领取个人养老金等提供更多个性化服务,为理财公司、保险公司等机构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提供便利。《通知》还增加了提前领取情形除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外参加人患重大疾病、领取失业保险金达到一定条件或者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可以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通知》明确,申请提前领取个人养老金,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参加人达到领取条件,可以通过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和商业银行等途径提出申请并经核实后,由商业银行将个人养老金发放至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来 源:新华社、央视新闻编 辑:吴娇媚责 编:程 昊审 核:甄 诚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